从创作者的角度,这篇指导公告保留了较大的灵活性,比上一篇公告好了许多。
从法律的角度,末尾蓝字部分实在没太大意义。
关于纯文字内容与child pornography没有关系这件事,在上一篇公告的回复中说得很清楚了。最后再当一次复读机,官方定义在这里:
https://www.justice.gov/criminal ... w-child-pornography
各种涉及的类别说得很清楚,不包括纯文字,语言措辞没有歧义。至今也没有任何判例把纯文字算进去。蓝字相关部分只对配图色文起作用,对绝大部分色文是完全不适用的法律引述。
至于纯文学和严肃文学的豁免,这点应该来源于obscenity判定的miller test第三条。法律部分我不过多解释了,只想说会所自己认定的标准对法律判定没有帮助。如果真的走了法律程序,难道法庭会以会所自己的标准来判定吗?这点我不是特别明白用意何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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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寒冬夜行亻 于 2023-11-24 23:53(GMT+8) 编辑 ]